我承認我真的很敗金

但我也發誓那是我能夠敗金的許可範圍內

沒有超額

畢竟辛辛苦苦賺了錢

在範圍內花點錢犒賞自己似乎也不為過

我知道自己的家庭並不優渥

所以從不曾想過要買LV那樣超過的商品

那種名牌還是等有錢再說吧

反正就算我背了一個真貨

別人也會眼紅的斥責那是A級貨

所以沒必要吧


雖說我今天也花了將近四千元的價格購入一只包包

對我來說 

那已成天價

看了好久 考慮了好久

才豁然開朗的讓我的荷包失血

買東西儼然成了一種衝動

錯過那樣的衝動

事後就買不下手了

買東西也可能是一種緣分

第一眼看到的瞬間

就愛上它了

就跟愛情一樣


所以我成了敗金女皇

在我小小偶爾不懂知足的城堡裡

暫時的揮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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