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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承認我真的很敗金
但我也發誓那是我能夠敗金的許可範圍內
沒有超額
畢竟辛辛苦苦賺了錢
在範圍內花點錢犒賞自己似乎也不為過
我知道自己的家庭並不優渥
所以從不曾想過要買LV那樣超過的商品
那種名牌還是等有錢再說吧
反正就算我背了一個真貨
別人也會眼紅的斥責那是A級貨
所以沒必要吧
雖說我今天也花了將近四千元的價格購入一只包包
對我來說
那已成天價
看了好久 考慮了好久
才豁然開朗的讓我的荷包失血
買東西儼然成了一種衝動
錯過那樣的衝動
事後就買不下手了
買東西也可能是一種緣分
第一眼看到的瞬間
就愛上它了
就跟愛情一樣
所以我成了敗金女皇
在我小小偶爾不懂知足的城堡裡
暫時的揮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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