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故事,對我來說,是無止盡的欲望,回頭看看先前寫的故事,其實,我並非想將故事寫的華麗,只是喜歡那種隨性揮筆訴說故事的感動......現在,容我寫一個真實的故事吧!
那年,男孩、女孩並不相識,只是同所學校的同學,只是偶爾會碰頭,但無任何招呼和笑容,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女孩發覺這個男孩總在女孩身邊出現,並常以專注的眼神看著女孩,起初,女孩心想,可能是自己太過敏感或自己動作白痴吧?!女孩並無特別在意,直到有一天,女孩的同學對她說:「ㄟ~葵班有個男孩喜歡妳,要追妳耶!」女孩只是淡淡的回答:「喔?!是嗎?!」因為女孩並沒有特別在乎這件事,所以也就淡忘了......
女孩在班上人緣並無太好,但有一群朋友總會在下課時間,一起吹風、聊天,或看看樓下班級的帥哥。這天一如往常的,一群女孩在班上聊著天,女孩注意到,門外有兩名不認識的女同學,女孩向前,「請問你們找誰?」女孩禮貌性的問,而兩名同學,指了指女孩,說要找女孩,女孩納悶:「我?」,兩名同學說:「妳應該知道我們班有人想認識妳吧?」女孩搖搖頭,此時的女孩已忘了同學對她說的那件事......
「他想跟妳做朋友,可以把你的手機給他嗎?」兩名同學問,「我沒手機。」女孩直覺性的說了謊。「那,即時通呢?」兩名同學不放棄的又問了,「我沒即時通!」女孩又再次的說了謊,並趕緊逃離現場,去找她的朋友們,上課了,女孩的朋友們都替女孩感到開心,而女孩呢?她並沒有太多的思緒,一整節課腦袋都空空的,下課,那兩名女同學又不放棄的上樓和女孩要電話,女孩的朋友們鼓舞著,要女孩將電話給他,女孩只好沖沖寫下號碼......。
上課上到一半,女孩被手機的震動嚇了一跳,是簡訊......
『嗯...我是葵班的男孩,我叫楊毅,想跟妳做個朋友,我的手機是09×......』就這樣,女孩和男孩開始了一連串的簡訊對話,男孩還時常傳一些甜蜜的短訊給女孩,女孩的心軟化了,答應和男孩在一起,而兩人也成為了男女朋友,兩人感情一直很好,很甜蜜,常常聊天聊到很晚、很晚,又有什麼關係呢?而女孩總是不怕挨罵;不怕電話費超時,只為和男孩說說話,為什麼不呢?
男孩曾給女孩一封短訊.....
愛妳的心永不變,想妳的心永不滅,
愛妳愛到無法自拔,想妳想到展轉難眠,
愛上妳是我不對,放棄妳我學不會,
我真的好愛妳、好想妳。
這是一封多麼感人、足以令人融化的訊息,但,永遠究竟有多遠?!
「梓汶,如果現在給你一次被愛的機會,而他是真心愛你,你還會相信愛情嗎?」女孩問我,而我的答案是─「不會。」為什麼還要相信愛情呢?對我來說,愛情,只不過是一場荒唐的遊戲呀!對女孩呢?!只不過是一場甜蜜的騙局!
那年的五月份,是騙局的開始,或許男孩真的曾經深愛過女孩,但,在女孩最愛他、最需要他時,他默默的離開了......就再女孩生日的前一天。
愛情,最可怕的字眼,是"失去",女孩、男孩都曉得,但他們都毫不留情的選擇失去......
已經過了一段時間.....女孩對男孩的思念依然沒有改變,也常回憶起,從前的快樂時光,短短的一百五十多個日子哩,女孩是如此的幸福快樂......她想回到從前,與他再來一段快樂的戀愛,但女孩始終,回不去......
女孩很難過,也放聲大哭!分手是女孩提的,但女孩和我都可以感覺到,男孩已不再愛女孩,只是男孩始終不放手......而女孩呢?只好默默提出分手要求......
「梓汶,那女孩是誰呢?而你又為什麼說愛情是場荒唐的遊戲呢?」有人問我,那女孩是誰,我不知道(也許是每個懵懂少女,初次戀愛時的自己吧?!),而愛情本是一場無理的遊戲,也許你們以後就會明白......。
女孩現在的心情已平復,很平靜、很平靜......人,總是會累的,就讓女孩好好休息吧。
- Dec 23 Fri 2011 16:27
150天,幸福?!(著於2005年/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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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語說】
被愛情放逐的流浪者,
該怎樣去相信愛情,
又該何去何從?
我,
試著將你遺忘,
卻又試圖拼湊過去破碎的回憶 ......
在愛情中,我,
總是矛盾著......!
THE END.
後記。
其實著手寫這篇故事,具有很大的難度和挑戰性,畢竟,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,已經有一段時間了,靠著女孩留下的一些資料,我逐步拼湊,我並沒有將女孩、男孩在一起的時光描述的很清楚,我想留下女孩一些內心最深處的回憶,還請讀者們多包含,我很想寫故事,距離上一篇故事的輸血, 已有四個月的時間,中間的四個月,我什麼也沒寫,只是看了無數的故事,當我再次提筆時,仍是無比的感動!我不是什麼職業作家,只是想說故事罷了,我寫的不好,我知道,但我只是想說故事。
這篇故事,是真實的,別問我男孩是誰,女孩又是誰,我只會告訴你,我不知道,為什麼想寫這篇故事,我也不知道,只是想說,每一段故事、每個人......或許,都有這麼樣的結局。在甜蜜時,總會答應彼此,要永遠......但永遠究竟有多遠?
2005/4 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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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以後的現在,在整理這篇很青澀很青澀的作品時,恍然跌進了國三的時光裡去,好遙遠的年代,沒有智慧型手機;沒有FB、twitter、微博....只有國中生們很流行的yahoo即時通,當時,甚至連msn、無名在國中生們都還並未普遍,但每個人都會有一個yahoo帳號,那是放學後唯一透過網路聯繫的管道,回想當時的歲月,牽牽手都會讓人臉紅心跳的年紀,真的懂什麼叫做愛情嗎?!真的懂『我愛你』三個字的定義嗎?!我想當時的我一定很自負,一定覺得自己很懂愛情!但回頭來看,真的不是!!!!當時的自己真的一點也不懂。
如果現在有人再問我同樣的問題:「汶,你還相信愛情嗎?」這次我的回答應該會是:「我還願意再相信愛情。但我依舊不相信永遠。」
因為整理這篇作品的關係,我在FB上打上了這段文字:
『永遠,究竟,有多遠?!
愛妳的心永不變,想妳的心永不滅,
愛妳愛到無法自拔,想妳想到展轉難眠,
愛上妳是我不對,放棄妳我學不會,
我真的好愛妳、好想妳。
這到底哪抄來的?!我要用科學一點的說法辯證一下:
永遠是不存在的,總有一天,宇宙會終結,所有的分子都會遭到破壞,轉變為粒子,總有一天,一切都會結束。
未來的某一天,永遠這個詞將不復存在。而我們現在所擁有的僅僅是宇宙間4%的物質,而其他96%都歸屬於黑暗能量。』
然後,一個作家朋友(他真的是作家),回覆我: 「到不了的地方,實現不了的夢想,得不到的東西,......就叫永遠。」
這時我才恍然驚覺,原來,得不到與到不了,即是永遠。所以,永遠到底存不存在呢?!既然到不了;既然得不到,那麼,永遠真的存在嗎?
2011.12.23 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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